壹、主旨:113年度推展學生創意戲劇藝術活動實施計畫。
貳、說明:
一、為推動本市學生創意戲劇藝術發展,豐富師生多元藝文視 野,提升參賽成績並加強藝術與人文教育成效,特實施本 計畫,請各校踴躍提出申請。
二、本案補助對象為本市各市立國民中小學,請利用暑假、課 後或假日時間辦理,各校所提經費概算以新臺幣3萬元整, 並以每校至多1案為限。本局依據各校所提計畫與經費需求,經審查後酌予補助經費。
三、本案獲補助經費學校,必須派隊參加桃園市113學年度學生 創意戲劇比賽。
四、本案申請學校所繳交書面資料應包含活動計畫及經費概算 表(格式詳如附件),並請將上述書面資料核章後於113年5月31日(星期五)前免備文寄(送)至本局終身學習科憑辦, 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電子檔(word檔)請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