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113年3月18日桃教小字第11300227681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之市賽發表於本市桃園區慈文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慈文國小)辦理,各組市賽發表日期說明如下(詳如附件): |
(一) | 國小組:113年4月1日(星期一)下午1時至下午4時15分。 |
(二) | 國中組:113年4月3日(星期三)上午10時至下午3時55分。 |
(三) | 幼兒園組:113年4月7日(星期日)上午9時30分至下午12時15分。 |
(四) | 高中組:113年4月8日(星期一)下午2時至下午3時30分。 |
三、 |
各組發表評選完竣,當天公告該組市賽結果於本市教學卓越網站 https://sites.google.com/mail.twes.tyc.edu.tw/113cirn/ 獲本市推薦參加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之學校請於113年4月19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繳交複選資料予慈文國小輔導室。 |
四、 | 參賽團隊可提前至慈文國小提供之測試場地進行設備及檔 案測試,該場地僅提供器材及檔案之測試不得做彩排演練 之用,測試訊息如下: |
(一) | 測試時間:113年3月27日(星期三)。 |
(二) | 登記網址:https://forms.gle/79fCcAdJzStUqd4i9。 |
(三) | 請各校於113年3月25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完成選填,測試時間倘無測試需求者,無須填復。 |
(四) | 測試時間於113年3月26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市教學卓越網站。 |
(五) | 市賽發表會場僅提供觸屏(捷達 FM-S86)、HDMI線、麥克風、筆記型電腦1台,可自備筆記型電腦及電腦喇叭。 |
五、 | 本局同意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與課務派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本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113年度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 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由本局一併辦 理補助作業。 |
六、 | 本案幼兒園組評選適逢例假日,參與教師自執行勤務當日起2年內申請補休(得課務排代)。 |
七、 |
另有關複選辦理時程、注意事項及相關事宜,請參閱「113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審查實施計畫」,或逕上「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網站→標竿典範首頁 https://cirn.moe.edu.tw/Benchmark/index.aspx?sid=23 查詢,以利提早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