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主旨:函轉教育部、國防部113年「全民國防教育南沙研習營」 活動實施計畫。
貳、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3月20日臺教學(六)字第1130026875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格及報名作業說明如下:
(一)參加資格: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且具有中華民國 國籍之國中、小學教師或積極推動全民國防教育人員, 並附上教授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佐證資料連同簡章附件備 齊報局審查。
(二)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4月8日(星期一)前將報名 資料逕送本局,且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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