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主旨:核予參與「112年金融基礎教育教師研習營」教師公假。
貳、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5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054974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營訂於112年5月至7月期間以線上或實體方式共辦 理3場次(詳如附件一),請市立學校惠允核予出席人員公 假登記;私立學校請本權責酌處。
三、檢附「112年度教師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研習營規劃」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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