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主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法務部表揚推展犯 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士及團體實施計畫」,如有推薦名單,請依附件表格於112年6月13日(星期二)前函報。
貳、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6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72211號函辦理。
二、法務部為表彰熱心公益、相關專業人士及團體協助政府推 展 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鼓勵社會大眾參與被害保護工作 之認 同感與榮譽感,建構完善之犯罪被害人保護網絡以共 同推動 被害人保護工作,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請依旨揭計畫第4點表揚類別「人口販運被害暨其他被害人 服務」、「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及「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肆「預定達成目標及具體措施」其中「八、推 動修復式正義」及「九、強化從業人員專業知能,加強被 害預防宣導」推薦適合參與人員至多1名。
四、推薦單位請於推薦表「推薦(機關)單位」欄位加蓋印信, 並將推薦資料於限期內函報本局,並由教育部辦理初選及 法務部辦理複選,逾期不予受理。
五、旨揭附件可逕上法務部網站下載使用(網址:https://www. moj.gov.tw/2204/2645/2748/2761/Node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