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辦理「桃園文化資產教具箱製作及推廣計畫」教師培訓,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說明如下:
一、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2條規定辦理。
二、本局為文化資產保存教育推廣,擇定本市市定古蹟「前空軍桃園基地設施群」及文化景觀「三層地區陂圳系統」兩處文化資產,與桃園市立壽山高級中等學校合作設計文化資產教具箱,並委託親子天下股份有限公司生產製作並進行教師培訓與校園推廣,先予敘明。
三、旨揭教師培訓係對桃園市國小教師(以中高年級教師優先),推廣文化資產教具箱作為教學資源,推動在地文化資產教育,聚焦當地文化資產與教育現場連結,使教師能於教學現場實際運用,促進文化資產教育教案多元性與培力跨界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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