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慈文國小112學年度上學期課後照顧班計畫暨報名表112.6
實施目的:協助上班家長解決子女照顧問題,安排適當課後活動,促進學生身心發展。
實施原則:以自由參加為原則。但需經家長申請並同意準時自行接送回家。
實施時間:每週一至週五放學後至下午5點30分,家長可提前接回,但需另填申請表。
實施對象:本校一~六年級學生。
活動內容:
收費:
(一)持有當年度有效之市公所開立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手冊、原住民籍證明之學生,得全額減免上課鐘點費。
(二)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特殊情況之學生(持導師證明者)收三分之二上課鐘點費。
(三)費用...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