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二期 110-113 年)」。
二、教育部「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實施計畫」
貳、目的: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培育有志從事反 毒教育義務服務學生擔任校園反毒領航員,於校園中藉由同儕經 驗協助師長擴展反毒觀念與知能,藉以建立校內班級反毒風氣, 營造健康清新校園環境。
参、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三、承辦單位: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市)政府。
四、辦理學校:有意願辦理之全國國中、小,每 1 縣(市)以 10 校 為原則。
肆、計畫期程:113 年 1 月 1 日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
伍、薦報對象及條件: 一、校園反毒領航員:以國中、小學校,每校學生2名為原則,在 校表現具自信、班上人緣極佳、表達能力優異,且有愛心與服 務熱忱之在學學生,由學校自行擇定薦報(需獲得學生法定代 理人(監護人)同意。 二、指導老師(含協同教師):具愛心與耐心,對新興毒品及反毒常 識熟悉之老師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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