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113年3月22日東門小特字第1130001830號函辦理。 |
二、 | 本研習訊息摘要如下(詳見附件實施計畫): |
(一) | 研習時間:113年5月18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 |
(二) | 研習地點:假本市東門國小忠孝樓2樓。 |
(三) | 參加對象:本市高中(職)、國中小、學前特教教師、普通班教師及特教學生助理員等優先。 |
(四) | 報名方式:請欲參加人員於113年5月15日(星期三)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桃園市-國小-學年(112)-學期(下)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 |
三、 | 本案參加人員全程參加者,核給研習時數6時,研習當日由服務單位逕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核予公(差)假登記,並於研習結束後2年內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