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立龍岡國民中學113年9月30日岡國情支字第1130008985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研習資訊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112 學年度社會技巧工作坊成員及本市有在兼任情支工作之教師優先錄取;由 112 學年度社會技巧工作坊成員推薦者次之;倘尚有餘額,則開放本學年度有任教社會技巧課之特教教師報名參加。 |
(二) | 辦理日期:113年10月9日(星期三)、113年11月9日(星期六)、113年11月16日(星期六)、113年12月28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 |
(三) | 請參加人員於欲報名場次日期一週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研習報名-縣市教育局特教研習活動-點選縣市(桃園市)-登錄單位輸入(龍岡國中)-出現研習列表後點選研習報名;全程參與研習者核發研習時數 6 小時。 |
三、 | 本案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得課務排代者,款由本局主管地方教育發展基金113年度預算貴校分基金-用人費用項下支應;倘適逢例假日得於2年內覈實補休(課務自理)。 |
四、 | 檢附旨案計畫1份,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資源中心莊文寧老師(電話:03-466-1231分機18;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