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112年3月22日桃教特字第1120025825號函、中埔國小112年5月4日埔小輔字第1120003091號函及桃園市112年度特殊教育3學分班課程培訓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7條規定:「(第2項)特殊教育學校及設有特殊教育班之各級學校,其承辦特殊教育業務人員及特殊教育學校之主管人員,應進用具特殊教育相關專業者。(第3項)前項具特殊教育相關專業,指修習特殊教育學分三學分以上者。」 |
三、 | 本案課程培訓摘要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
(一) | 時間:112年7月份,課程共計9天(上午9時至下午4時)。 |
(二) | 地點:中埔國小3樓視聽教室(桃園市桃園區永安路1054號)。 |
(三) | 招生對象及人數: |
1、 | 招生對象:本市轄管各級學校尚未取得特殊教育3學分之校長、主任、承辦特教業務組長或承辦人、普通班教師及教育主管單位行政人員等。 |
2、 | 招生人數:本梯次50名,名額如超過時,以每校1名為 限,以完成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
四、 | 報名日期與方式:於112年6月9日前將核章後報名表(附件1) 及學校服務證明書掃描後,以e-mail方式寄至中埔國小輔導室承辦人信箱([email protected]),亦可至現場繳交。 |
五、 | 旨揭課程參加人員在不影響課務及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 差)假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