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局113年10月30日桃教體字第1130107440號函諒達。
二、為維護學生健康,減少疾病在校園內傳播並擴散至社區,進而間接保護年長者及幼兒等高風險族群,113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之學生、少年矯正學校及輔育院學生、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學生,以及自學學生均為「113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公費COVID-19 JN.1疫苗之接種對象。
三、設籍桃園市市民倘於11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含)期間於本市合約院所或社區接種站接種公費流感疫苗或新冠JN.1疫苗者接種流感或新冠疫苗,即自動取得1次週週抽抽獎資格,2種疫苗皆接種則有2次抽獎資格,主辦單位將自「桃園市疫苗接種系統」資料庫中以電腦隨機抽出得獎者,詳情請上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或FB粉絲團查詢。
四、相關訊息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