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主旨:桃園市112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貳、說明:
一、依據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業以112年7月 3日桃教終字第1120062808號函諒達)及112年8月8日召開 之本市112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比賽重要日程事項摘錄如下:
(一)承辦學校:壽山高中(北區)及自強國中(南區)。
(二)報名日期:112年9月16日(星期六)8時至112年9月24日 (星期日)23時59分前至《桃園市學生美術比賽報名網 站》(http://art105.tyc.edu.tw/),以校為單位為學 生報名。
(三)作品送件日期:
1、國小組:112年10月3日(星期二)。
2、國中、高中職組:112年10月4日(星期三)。
(四)評選日期:112年10月14日(星期六)。
(五)成績公告日期:112年10月17日(星期二)。
(六)未獲全國賽代表權作品退件日期:
1、國小組:112年10月18日(星期三)。
2、國中、高中職組:112年10月19日(星期四)。
(七)書法類入選作品現場書寫日期:112年10月20日(星期 五),桃園市現場書寫規範將另函公告。
三、比賽重要事項提醒如下,餘未盡事宜請詳讀旨案比賽要 點: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未完成網路報名者,不予收件,報錯組別者亦不予收件。
(二)高中(職)組參賽者除書法類,皆需於報名表附100-200 字作品介紹,手寫不收,請輸入於報名系統內;版畫類 需註明版種及材質。
(三)版畫類作品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 覆蓋,未乾透者不收,作品正面簽名請使用鉛筆書寫, 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四)繪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西 畫類中,需現場創作之類組暫不公告,該類組獲本市學 生美術比賽前三名者,其作品經全國賽評審委員擇優 者,應參加112年11月11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於郵 政博物館舉行之現場創作(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 知)。
(五)另請學校注意參賽學生作品規格大小是否符合比賽要點規範,不合者一律退件處理。
四、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局承辦人或該區承辦學校:
(一)北區:壽山高中圖書館,電話:(03)3501778分機910。
(二)南區:自強國中輔導室,電話:(03)4553494分機610或 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