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12年10月19日府環永字第1120290998號函辦理。 |
二、 | 為達成2050淨零目標,特訂定旨揭指引供活動主辦單位規劃依循,旨揭指引(如附件1)重點摘述如下: |
(一) | 適用對象係以本府各級機關、學校為活動主辦單位,且活 動人數單次達1,000人次或單週累計達10,000人次以上者; 如受本府補助經費辦理之活動,補助單位得要求受補助單 位參考使用本指引。 |
(二) | 應於活動辦理30日前,於本市碳中和平台「低碳活動指引 專區」(線上網址:https://reurl.cc/1GKbkX)進行活動登錄,倘經平台審查符合12項減碳指標,將產出「桃園市低碳活審查自評表」,屆期請主辦機關於辦理活動簽文中一併檢附,始得辦理活動。 |
(三) | 主辦單位應依規劃之減碳指標辦理活動,並應彙整相關數據與成果,於活動完成30日內,上傳至指引專區。 |
三、 | 旨揭指引將依後續執行狀況與意見反饋,滾動式檢討辦理方式與項目(意見回饋填報網址如附件2)。平台填報與操作疑問,請洽本案委辦單位美商傑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87123870李先生、張小姐 02-87123866 #8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