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主旨:「113年教育部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觀摩及表揚遴薦實施計畫」。
貳、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0日臺教學(二)字第1132801654號 函辦理。
二、本案遴薦對象為112年度積極推動品德教育且具特色之公私立各級學校,3年內(112年、111年、110年)曾接受本 獎項表揚之學校,不得薦送。
三、為鼓勵各校推動品德教育並積極提報參選以為本市爭取榮 譽 ,本案獎勵方式如下:
(一)補助本案參選學校推動品德教育所需經費,以豐富品德 教育教學活動內容:
1、報名初選學校,每校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 整。
2、通過本市初選薦送至教育部參選之學校,每校補助2 萬 元整。
3、通過教育部複選榮獲為品德教育特色學校,每校補助 5 萬元整。
(二)通過本市初選薦送至教育部參選之學校承辦人核予獎狀1 紙3名;通過教育部複選為品德教育特色學校之學校承辦 人核予嘉獎1次3名。
(三)有關補助經費及敘獎等相關事宜,將俟初選、複選結果 公告後,另案函知各獲選學校。
四、請有意願報名參與之學校於113年5月31日(星期五)前, 檢 具用印後「113年教育部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薦送資料 表」正 本一式2份(詳見實施計畫附件3);併附簡述學校 品德教育 推行概況簡報檔、授權書(詳見實施計畫附件 4)、3分鐘之 品德教育推動特色簡介影音檔及前開資料之 電子檔之光碟各 1份,逕送石門國小學務處(地址: 325006桃園市龍潭區文 化路188號)彙辦,請於送件封面 上註明「113年教育部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觀摩及表揚遴薦送 件」。
五、為協助通過本市初選之各校彙編薦送資料之效能,本局將 辦 理諮詢會議,以指導學校修改薦送資料表,俾以提升薦 送品 質。有關旨案諮詢會議相關事宜,將另案通知通過本 市初選 學校與會。
六、另查本局112年2月20日桃教小字第11200128471號函示說明 六略以,獲得112學年度「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品德 36 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經費的學校,倘符合教育部品德教育特色學校之表揚對象者,務必送件參選本市「113年 教育部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觀摩及表揚遴薦」初審實施計 畫。
七、旨揭實施計畫電子檔請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 頁 「公開資訊及下載專區」之「資料下載」項下下載運用 (網 址:https://depart.moe.edu.tw/ED2800/News. aspx?n=4DEB1751B213CAA3&sms=2B7F1AE4AC63A181)。
八、檢附「113年教育部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觀摩及表揚推薦實 施 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