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年12月11日藝演字第1130003894號函辦理。 |
二、 | 為鼓勵並持續提供全國表演藝術學校優等以上團隊至全臺各地、離島及國外等展演機會,豐富學習歷程;鼓勵學生透過展演,彼此觀摩學習,充實美感體驗並透過專業藝術教育課程分享,提升學生學習視野,特辦理114年好優Show學生藝團活動徵選。 |
三、 | 本計畫收件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3月31日下午5時止,遴審結果將於114年4月底公告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球資訊網及藝拍即合網站。 |
四、 | 本計畫獲選之學校全臺每案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赴離島之案件每案補助12萬元,參與國外演出每案補助30萬元。 |
五、 | 報名請逕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藝拍即合」網站(https://1872.arte.gov.tw/ArtApplication/application_list_index.aspx),點選【找補助】,我要找補助清單頁面→點選【補助案標題】或點選【直接申請】,將帶入補助內容說明(請先下載附件填寫)→填寫申請表,填寫完畢點選【送出】,即完成該案件申請。 |
六、 | 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蔡小姐,連絡電話:02-23110574分機112。 |